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的要求,产生、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督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,现将2025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:
匠心筑梦,色彩争锋 ——歌丽斯第三届调色技能大赛圆满收官